恩兵 发表于 2024-10-16 04:59:40

他山之石——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贷款的经验与启示

  近些年来,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金融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的极大关注。然而直到现在,融资难依然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中
  小企业“贷款饥渴症”非但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缓解,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迹象。因此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形成一套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
  鼓励和扶助制度,从而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本文由www.lw777.net毕业设计整理
  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贷款的成功经验
  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如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以及产品质量和市场不稳定等因素,导致了中小企业在资金信贷市场中往往成为竞争的弱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发达国家经过长期探索,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贷款体制。发达国家保证中小企业贷款的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鼓励和引导。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成立了国家级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不同行业和经济成分的中小
  企业,协调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和管理等问题。早在1942年,美国就组建了“中小企业军需公社”,1951年设立“中小企业国防企业局”,1958年改为“中小企业厅”,直
  到今天“中小企业局”仍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高政府管理机构;日本也有“中小企业厅”这样的专门行政机构,它隶属通产省,在全国各地都有派出机构,主要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解
  决融资难等问题;在英国,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由它负责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此外,发达国家还注重通过制定政策和立法的形式,帮助中小企业解
  决贷款难的问题。比如,美国在1958年通过了《小企业法案》;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高度振兴资金助成法》、《中小企业现代化法》、《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等一
  系列法律。
  其次,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保障中小企业能够从多个渠道获取资金。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三类:商业银行贷款、金融投资公司和政府资助。由于中
  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资信比大企业低,商业银行一般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使中小企业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贷
  款,不过贷款利率要比大企业贷款利率高出2-5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公司包括两种形式,即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与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投
  资公司,比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从联邦政府获得很优惠的贷款支持,一般能得到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优惠融资。具体的融资形式可以是低息贷款,也可以是购买或担保购买该
  公司的证券,但获得许可和融资支持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只能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长期控制所投资的企业。政府资助形式主要包括发放直接贷款、向受自然灾
  害的中小企业提供自然灾害贷款、向中小企业提供创新研究资助等三种类型。
  一些发达国家还大力拓展融资渠道,设立二级股票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企业到二级股票市场上市,直接融资。如美国的NASDAQ市场是世界著名的二级市场;英国、法
  国、意大利等西方发达国家也都建立了以中小企业股票上市交易为主的二级市场,为中小企业筹措生产发展资金提供了新的渠道。此外,有的国家还通过其它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
  支持,如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基金或中小企业风险基金,向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或购买中小企业的股票、债券,向中小企业提供参与式贷款,在资金上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一
  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筹资来源的多元化。
  再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分散它们的贷款风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发达国家保证中小企业顺利获得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也是效果最为
  明显的金融扶持制度。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从担保形式上看,发达国家政府是担保资金的全部或主要来源,有些以中央财政为主,
  有些以地方财政为主。例如,日本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在美国担保的风险净损失由政府补贴,政府有固定的财政拨款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
  有多种结构,比如美国实行的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分支机构;日本实行分层次担保体系,设立中央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信用协会两级担保,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再担保,比率是
  70%-80%。另外,国外的担保机构一般不是独自承担全部风险,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与银行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例如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贷
  款金额的75%—80%,日本中小企业担保协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的70%—80%。
  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合作担保组织也是一条有益的经验,即由中小企业联合起来,采取集体合作制的形式成立集体担保组织,为其成员提供贷款担保,政府为其提供补贴或给予一定
  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集体担保组织的宗旨是,为其成员提供贷款担保,利用自己的信息手段向所属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政府对集体担保组织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如当
  集体担保组织出现亏损时,可以从政府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从而帮助或扶持集体担保组织的发展。
  总体来说,由于融资体系较为完善,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畅通,贷款方式也多种多样。比如,从美国中小企业获得各种融资来源所占的比例来看,中小企业业主自身的储
  蓄约占中小企业投资的45%左右,中小企业主从亲朋中借款约占中小企业投资总数的13%左右,从商业银行贷款约为8%左右,金融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贷款总和约占29%,政府资助
  约占1%,证券融资占4%左右。
  贷款难卡住了我国
  中小企业发展的“脖子”
  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否定的。2003年的数据表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全行业约占99%,解决了75%的就业压力,贡献了70%的新增工业产值,55%以上的国民
  生产总值和60%的出口额。然而与其重要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的是,中小企业贷款额仅占银行全部贷款的很少一部分。据统计,我国共有300万户私营企业,而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
  10%左右。融资难的问题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存活率。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虽然
  其中有民营企业主自身素质低等原因,但融资难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二是地下金融猖獗。由于不能从正常渠道获得发展资金,许多中小企业主被迫求助于地下金融。据有关调查
  测算,目前中国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0亿元~8300亿元之间。虽然地下金融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由于其利息高、管理不规范等缺陷,致使地下金融隐含着极大的金
  融风险。
  正是由于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近年来管理层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已经形成了共识。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却依然给
  人“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的内部问题远未解决,主要表现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不高等。
  据调查,我国5O%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另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6O%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
  等级是3B或3B以下,而为了规避风险,银行新增贷款的80%都集中在3A和2A类企业。而且,中小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一些企业经营者素质较低、管理水平较差、信用意识
  淡薄等也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完善问题依然突出,比如金融资源分布与中小企业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够。为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
  业银行一律实施“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战略,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就变成了各级银行的“鸡肋”。还有担保规模小、风险分散与补偿制度缺乏,与企业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相适
  应等问题。据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遭拒贷的比例高达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而遭拒贷的比例高达32.3%;二者合计总拒贷率高达56.1%。另外,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多层
  次资本市场尚未形成,也使得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很不协调。
  冲破中小企业贷款难
  “瓶颈”的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当前迫切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
  第一,要明确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当中的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制。各国的经验证明,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中国作为一个
  发展中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尤其要发挥“强势政府”的优势,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建立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关键要注重
  各项鼓励和扶助政策的执行效果。
  第二,加快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设。它包括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发挥资金雄厚、网点多、信贷机制健全、金融工具多
  样的优势,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尽快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和部门,完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其他融资渠道;注重建立和发展
  中小企业间的金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等。
  第三,要尽快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地位,规范民间金融的运作,推动利率市场化。事实上,美国、日本也正是通过这种“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的,而非只是简单地
  采取打击和取缔的办法。在我国,民间金融在对民间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融资法》,并完善《合同法》等法规
  体系,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其中,利率市场化是民间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应当让资金价格来调节资金流向,最终实现资金市场的供求平衡。当然,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渐进的
  过程,从长远而言,要尽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给中小企业一个公平的融资环境,培育高素质的投资队伍,完善金融市场监管,提高信用评级服务质量,为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创
  造理想条件。
   
   
   
   
   
   
   http://zb178.com/jx/14606500.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他山之石——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贷款的经验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