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卡昀 发表于 4 天前

“苍蝇”有翅乱飞舞 “领导”保护使更狂

  “苍蝇”有翅乱飞舞“领导”保护使更狂
  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经管站站长熊香青之“五宗罪”:
  贪污、毁林、骗取粮补、诈骗、指使族人闹政府
  一、大胆贪污终被关押,行贿获假证得逃脱
  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经管站站长熊香青,男,现年47岁。
  曾担任张家集镇担任农村基金会负责人,因涉嫌贪污农村基金会资金12万元,在2008年—2009年被以贪污罪公安机关关押。为逃避法律严惩,熊香青在关押期间通过他人通风报信,指使家人向有关人员贿赂3万元,打通关节,得到虚假的有关证据上签名疑似(不能肯定)熊香青本人笔迹的鉴定后,被当时的办案机关从轻处理,使其得以逃脱罪责。熊香青出狱后不知悔改,反而更加疯狂地进行一系列犯罪活动。
  二、盗伐树龄20年以上松林,毁林造地15亩
  熊香青于2008年承包襄州区峪山镇朱洼村林场近30亩土地耕种,承包之后他为多占耕地,就多次将他人承包的林场内树龄在20年以上的老松树盗伐。然后将林地开垦成耕地,前后毁林开垦成耕地15亩左右。对于他的不法行为,被人多次举报,但总是无人查处。2014年2月他再次被人举报到襄州区森林公安局,此次终被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但他为减轻罪责蒙混过关,在峪山镇和张家集镇多次宴请办案及有关人员。
  三、虚报承包土地面积,骗取国家农业补助
  熊香青于2008年承包襄州区峪山镇朱洼村林场耕地后耕种,当时实际耕地不足30亩,熊香青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就虚报耕地面积,在2009年将耕地面积上报为86亩,虚报近50亩,骗取成功后,到2013年他又将耕地面积上报为114亩,虽然这期间他又毁林开荒地约15亩,但总亩数也不会超过50亩,虚报耕地近70亩,并且将只有1亩多的水田虚报成8亩来骗取更高的水稻补贴。骗取国家用于农业生产的补助数额甚大,懂农业政策的领导都能够计算出来。
  四、涂改伪造假合同,诈骗他人9万元
  熊香青利用其担任襄州区张家集镇经管站站长的身份,于2002年1月从镇农水站承包张家集镇廖冲坝的经营权,承包期限为10年(2002.1—2011.2)。在2011年3月,由于他本人经营不善,获利不大想转包出去,恰巧邻村方某有意承包,熊香青就想借机诈骗一把,伙同镇农水站站长刘由军将合同期限从原来的2002年1月至2011年2月涂改为2003年12月至2013年12月,将此伪照合同转让给方某3年,以此骗取方某9万元的转包费(按实际情况最多只能付2万元转让费,多骗方某7万元)后被熊、刘两人私分。
  五、指使族人闹政府,自欺欺人毁合同
  合同转包出去后,熊香青看到方某经营有方、效益不错,就打起了歪主意。于是他就和镇农水站站长刘由军、镇委分管农业的领导合谋,在2013年12月合同到期后,以方某放水不力为由,不再公开招标,剥夺了方某的合同承包优先权,直接把廖冲大坝承包合同签订给熊香青亲属。为了给镇领导实施计谋、违反原合同规定寻找借口,熊香青就指使族人以根本不存在的理由和事实,到镇政府聚众上访,无理取闹,配合镇领导上演了一出迫于群众压力而更改原来合同的双簧,来欺骗社会、欺骗方某。最后熊香青的亲属就轻易的得到了廖冲坝的承包权。现在合法承包人方某丧失了合同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的权利”,连他这几年的各项投资建设近30万元财产也打了水漂。无辜的方某多次找镇领导评理、解决,要求镇政府公开招标,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的权利,镇政府不予理采,无耐方某又多次到镇纪检、襄州区纪委举报刘由军贪污全镇水库承包费和熊香青、刘由军的诈骗事实,可区纪委委托张家集镇纪检调查处理,而张家集纪检领导和他们又是铁哥门,帮他们掩盖犯罪事实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来查处他们呢?、
  熊香青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真是目无王法,肆意胡作非为,大胆践踏法律法规,为非作歹十几年,是什么人、什么环境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敢于如此理直气壮地知法犯法呢?请大家三思!
  以上这些完全属实,详细情况请联系13627198909。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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