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81213 发表于 16 小时前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转载)

  2013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姚木根的落马证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运用得当,发挥了应有的反腐威力。这主要体现在上级的核查和民众的举报,有了这来自党和人民的双向监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监管方法,反腐就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抽查核实将使制度效力充分显现
  中组部发出的通知要求,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这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既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也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一批干部。如果通过核查,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
  让上报信息在群众手中去伪存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可以说,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干部曝光在阳光下,接受到群众和社会监督,这是建立干群之间信任关系的重要基础,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目前,中纪委已经建立了面向社会的网上举报平台和反腐信息发布平台,加上中国民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与决心,一定能让腐败展露无遗。善用民意的监督触角,达到去伪存真的效果。   真查核严处理,发挥《报告》的反腐威力
  要真正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也绝非一件容易之事。首先,要让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敲响警钟,认识到侥幸心理要不得;其次,相关配套规定要抓紧出台,才能真正让抽查落到实处,起到震慑作用;再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真正做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反腐触角该有多敏感,这是关乎党和人民的前途问题。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的宗旨又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本是一家人,是渔水关系,一旦出现腐败问题,二者就成了对立的关系。所以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就都必须伸长反腐的敏感触角,把反腐问题进行到底!
  (作者:轩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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